《中国化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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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肥信息 2019/05/15

         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并于4月8日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2019指导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

新版《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从《目录》看,与化肥相关的鼓励类项目主要有:硫、钾、硼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磷矿选矿尾矿综合利用开发与应用,中低品位磷矿采选与利用,磷矿、萤石矿伴生矿综合利用。优质钾肥及各种专用肥、水溶肥、液体肥、中微量元素肥、硝基肥、缓控释肥的生产,硝酸磷肥法生产磷肥,氮肥企业节能减排和原料结构调整,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10万吨/年及以上湿法磷酸净化生产装置。

限制类主要项目有: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装置,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的气化装置,磷铵生产装置。

淘汰类主要项目有: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硫、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压变化及全中温变换(高温变换)工艺、没有配套硫磺回收装置的湿法脱硫工艺,没有配套建设吹风气余热回收、造气炉渣综合利用装置的固定层间歇式煤气化装置,没有配套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装置的尿素生产设施。

另外,煤炭与化肥市场也密切相关,我国大多数尿素厂家都是以煤为原料,在《目录》中,列入限制类的项目有:禁止新建低于 30 万吨/年的煤矿、低于 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禁止新建低于120 万吨/年的煤矿,宁夏禁止新建低于60 万吨/年的煤矿 。

煤炭中列入淘汰类的项目主要有: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煤矿;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甘肃、青海、新疆15 万吨/年以下(不含15 万吨/年),其他地区9万吨/年及以下(含9万吨/年)的煤矿。因保障居民用煤及其他特殊需求确需保留或推迟退出的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确定;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 %)生产矿井;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40%)生产矿井;开采高砷煤炭(动力煤含砷高于80%,炼焦煤含砷高于35%)的矿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