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虽然所处时代不同,但解决人民饭碗问题始终是重中之重。别国的经验对于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法国:生态农业
“生态农业”一词是在20世纪80年代写入法律的,但在此前的几十年,生态农业一直在不断发展。1931年,一些法国农民自发采用有机肥料,提高土壤肥力,种植出高优质蛋白小麦,用来生产面粉和面包,生态农业雏形开始出现。1958年,第一个生态农业组织在法国西部诞生。1961年6月,法国生态农业协会成立,借助当时强调回归自然的社会运动,积极推动了生态农业的发展。如今,法国生态农业占法国农业用地面积的5.7%,占地约150万公顷。
与传统农业相比,生态农业综合了现代科技技术和管理手段,在生态上和经济上均实现了良性循环,有效地统一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发展和振兴农业的一个有效途径。
欧盟非常重视农业。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最重要的共同政策之一。自1962年共同农业政策诞生以来,根据欧盟农业发展的需要,共同农业政策目标由最初的促进农产品增产,转向着力解决农产品过剩、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村发展等新问题,并且成立相应的特别基金来支持乡村的发展。
日本:一村一品
1999年,日本政府出台《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采取种种措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解决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问题。通过近20年的努力,日本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条件持续改善。2015年,日本水田现代设施装备比重占64%,旱田灌溉设施装备比重占24%,高标准农用道路比重占76%,农田水利设施等农业固定资产超过3500亿美元。2016年日本政府支持偏远山区乡村发展的直接补贴为770亿日元,占农业财政支农资金的2%左右,新增农业劳动力比上世纪90年代增加了3倍。农业支持政策逐步与国际规则接轨。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日本国内支持政策逐步由“黄箱”向“绿箱”转变。据日本政府向WTO通报的数据显示,2012年日本“黄箱”支出总额由占农业生产总值的32.8%削减至15.3%。这一转变也有利于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更多地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和国际竞争力。日本乡村振兴虽未能从根本上改变食物自给率低下的问题,但让城市居民认识到了农业多功能的重要性,让部分国民成为本国农产品的拥趸,在国内市场不断开放、国外农产品大势进入的背景下,基本稳定了国内农产品的供求关系。此外,日本政府不断鼓励高端农产品出口海外,计划到2020年实现出口农产品1万亿日元的规模,比2010年增长一倍。
农业生产方面,日本各地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夯实农业的基础,使农作物生产更有效率,农产品销售得到强化。如为保护耕地和促进生产,采取耕地集约化管理和共同管理;强化本地土特产品的开发、生产和加工。
此外,日本还在生态观光农业上发展出最具特色的“一村一品”模式,即引导农村居民找到本地的闪光点,开发生产具有本地特色的产品,并推动这些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
针对日本的乡村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日本在2000年推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老年人的严重或慢性疾病、住养老院的各种费用进行一定补偿。
韩国:新村运动
韩国用“新村运动”让乡村发生巨大的变化。这一运动在1970年代发起,在初始阶段,韩国政府向全国所有3.3万个村庄无偿提供水泥,用于房子、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和财政支持,改变了广大农民的精神面貌,强调勤奋、合作和自力更生。
“新村运动”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改变了农村破旧落后的面貌,并让农民尝到了甜头,对韩国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泰国:一区一特产
在泰国,发展市场细分化产品和支持乡村是减贫的关键。
与日本相似,泰国政府推出的“一区一特产”(OTOP)计划激发了农民的创业精神并为他们增加了收入。同时,泰国还推出了多个基于乡村的举措,内容涵盖有机农产品种植、手工产品、乡村旅游等。这些举措对于当地的就业与生活有极大的帮助。
美国:基建计划
美国的1.5万亿美元基建计划中的大部分会用于改进乡村的基础设施,包括交通、混合能源以及宽带连接。另外,新的科技和工作方式也将会对乡村的振兴起到重要作用。
在上世纪初,美国的农业和乡村非常繁荣,但在60~70年代,大量的乡村人口迁移到城市。近期,美国的人口定居出现了一个趋势:多数人口居住在离大城市2~3小时的地方,这样他们既可以享受郊区的新鲜空气,也能够享受城市的医疗、娱乐。
随着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会有很多人从大城市迁移到乡下或者小城市。新的科技、工作方式以及高效的客运系统会使在乡村办公成为可能,并且为乡村输血,振兴乡村。
基于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组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组建专门机构开展整体协调和管理非常必要。专门机构负责对近年来实施的一系列农村发展计划和项目进行梳理,协调相关机构,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同时建立中央层面的乡村振兴议事协调机构,统筹谋划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监督和评价。逐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策实施的精准性、资金使用的高效性。
把握乡村振兴战略高度和广度,扎实稳健推进。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其振兴内容必须包括农村产业发展规划、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规划、农村文化文明建设、完善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规划等涵盖农村社会的方方面面。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战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各类扶贫项目、小城镇发展项目、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农民培训工程等项目应该进行整合,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范畴,扎实稳健推进。
广泛集聚智力资源,培养乡村振兴人才。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必须将人才培养放在重要位置,这是确保战略实施的关键因素。通过适当的项目方式广泛集结城乡有志青年农村就业,通过城乡交流与共建等多种方式培养乡村振兴人才。
整合支农惠农资金,统筹乡村振兴财政。将现有的财政支农资金、农业补贴资金、农业相关产业支持资金、农村制度建设资金等与农村发展有关的项目资金进行整合,加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各类项目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协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为了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扎实推进,应建立长期稳定的财政预算支持。
2017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8.52%,与发达国家平均80%的水平相比,空间仍然很大,按照2020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60%的规划,未来两年乡村至少能够释放900万左右的劳动力。广袤的农村大有作为,也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乡村振兴提速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