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实施后,今年化肥商储该咋做?
发布时间:2022-10-18 00:00:00 来源:中国农资传媒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制度一直被誉为化肥市场的“减压阀”“蓄水池”,从2004年建立至今,在化肥行业已成功运行18年,是国家为保障农资供应、平稳农资价格和维护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为了进一步完善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建立起运营高效、机制完善的储备管理体制,8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2022版《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自91日起正式实施。 

新管理办法有哪些变化?当下化肥市场频繁遇冷,行情处于持续疲软状态,在化肥市场低迷的情况下,新管理办法又能起到哪些积极作用?今年化肥商储该怎么做?对此,《中国农资》记者采访了相关行业协会、重点企业代表进行分析探讨。

企业声音: 

门槛高了?承储难了?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制度为保证国内化肥淡储旺销、平抑价格、稳定供应,为实现我国粮食连年丰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在制度运行期间,广大农资企业积极参加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投标,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发挥稳定化肥供应与市场价格、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此次新版《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印发并实施,也对承储企业做出了更多更具体的要求,这些将对企业产生什么影响?企业承储情况又如何? 

“今年辉隆有二十万吨左右的商业储备任务。”据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连锁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赵磊介绍,“新版《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发布,对于企业要求得更加严格,同时也对化肥商业储备的品种进行了一定的增减。”对此,九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建生也表示:“今年《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对于承储企业的资质、考核标准、监管方式和力度提出了更多的要求。新版《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对于承储企业资质要求更高,在承储时间上,也增加了企业的承储难度和成本,以及资金占用时间。面对困难以及不确定性,很多企业选择了退出或者减少投标数量来缓解企业成本压力。但泸天化九禾仍选择逆势而上,承储任务比去年的二十二万吨增加了十万吨。”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姚国浩提到,新版《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储备肥进行了重新定义,将原“春耕肥储备”修改为“氮磷及复合肥储备”,含春耕用肥及夏管备肥,将夏管肥纳入储备用肥。同时,对于承储企业的规模及条件,较之以前有所放宽,承储中标时间从多年改为1年为单位。增加了尿素承储不低于本地储备肥30%的条款。 

对于新疆农资集团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情况,新疆农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智勇告诉记者,2021-2022储备年度,新疆农资集团控股的新疆农佳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新疆地区两年度国家化肥商业储备25万吨的任务量,其中尿素15万吨、磷酸二铵6万吨、磷酸一铵3万吨、复合肥1万吨。20232024新年度已中标国家化肥商业储备20万吨,其中尿素13万吨、二铵5万吨、复合肥2万吨。

协会分析: 

新办法究竟有哪些变化? 

新管理办法一经印发,备受关注,企业反映门槛高了,承储难了。众所周知,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制度运行期间,一直与时俱进,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在承储数量、承储主体、品类及其他细则方面进行修整和完善。那么今年新管理办法究竟有哪些新的变化?又将对肥市产生哪些影响?对此,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副秘书长许锋进行了详细分析。 

侧重于全年的保供稳价

据许锋介绍,新管理办法中,基于“为保障国内化肥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用肥需要”而制定;2020版则是“为保障春耕化肥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国内钾肥供应以及灾后应急化肥需要”。相比之下,旧版主要侧重于春耕用肥,新版则基于全年化肥的保供稳价,保障全年粮食生产,不再局限于春耕时节。 

投标数量和内容明显不同 

2020年的招标文件中,明确表明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50万吨钾肥和45万吨救灾肥储备承储企业、805万吨春耕肥储备承储企业。但在2022年的招标文件中,并无对招标数量的具体要求。在2022年的招标文件中,将储备分为氮磷及复合肥储备、钾肥储备两部分,而没有按照2020年的钾肥、救灾肥、春耕肥进行分类。在2022年的招标文件中,氮磷及复合肥储备品种为尿素(氮磷及复合肥储备任务中,投标人投标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时,每标的投标中,尿素占比不低于该标的的30%)、磷酸二铵、高浓度三元复合肥(有效含量大于等于40%,下称复合肥)全部为国产肥,钾肥储备品种为氯化钾。 

考核时间及承储任务量更加严格 

新管理办法对于氮磷及复合肥承储企业,要求“年度储备时间内第三个月的月末库存量不低于承储任务量的50%。第四至六个月的月末库存量不低于承储任务量的100%。”且储备时间到期后的处理上有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即“需在 30 日内将储备调出‘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库’并积极向社会销售,满足用肥旺季农业生产需要。” 

明确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针对承储企业单方面终止储备任务或非不可抗力因素未完成储备任务的情况,新增了“储备化肥到期后,未发挥承储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将储备化肥囤积惜售”,且列为第一条,表明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对该情况引起高度重视。同时,新增对哄抬市场价格或牟取暴利行为的处理。新管理办法中,对“利用储备化肥哄抬市场价格或牟取暴利”的行为,列为与弄虚作假骗补贴等同处理。 

此外,新管理办法在承储时间、承储节奏、投标要求上都做了相应的调整。在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承储主体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仓储要求等方面,2022年招标文件与2020年招标文件保持一致。 

通过对比新旧管理办法,同时综合2022年化肥市场形势,许锋表示:“今年秋季肥,刚性需求依旧存在。在国家对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下,国内农资市场保供稳价将成为主基调。”

以变应变: 

企业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 

整体来看,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制度是保障市场稳定的重要“抓手”,在市场运作中发挥了越来越多的作用。然而对于承储企业来说,它也是一柄“双刃剑”。面对不同时期化肥行业的新变化和化肥市场的复杂形势,化肥商业储备制度也在与时俱进,长期坚持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创新和发展。同时,企业如何以变应变用好用足这一制度也十分关键,如何规避承储企业的经营风险也是摆在行业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目前,尿素进入传统淡季,价格相比上半年确实有所下滑,但预计后期随着冬季供暖的开始,煤炭、天然气能源逐步紧张,价格或将有所上行。成本对于尿素价格有一定支撑,但价格上涨空间存在比较大的不确定性。”朱建生表示,随着冬季用肥季节的到来,国家化肥储备工作也将陆续开始。对于后期尿素储备的情况,建议各承储企业早作打算,根据自己选择的存储的时间、以及国家对于国储检查的要求和进度,来寻找时机实施采购,做好储备任务,担当社会责任。 

对此,赵磊也认为:“从目前市场的情况来看,在承储过程中有几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首先,国际尿素价格涨幅较大,煤炭价格表现也是非常强势,后期随着冬季供暖临近,对煤炭需求可能会加大,价格有急剧上升的可能,而这些都无形中增加了承储企业的承储风险。面对未来的变化,企业以及地方政府还需密切关注,及时稳定价格,平抑风险。其次,今年春节恰逢元月,而元月时期正好和化肥承储的时间叠加,而安徽属于肥料输入型省份,届时可能对化肥铁路运输造成一定影响。最后,近两年,各个品种的化肥价格都处在高位运行状态,化肥商业储备过程中,承储成本不断增加,对企业承储造成了一定压力,后续希望国家能够对承储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提高企业承储积极性,让更多企业参与其中,为化肥保供稳价贡献更多力量。” 

“新修订的《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储备期第四至六个月的月末库存量不低于承储任务量的100%。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的宗旨是为了平抑化肥市场价格,稳定市场需求。在新疆地区从冬储到春播期间,农民都有采购化肥的需求,如果储备期后三个月保持国储库中储备肥100%的库存量不流动,势必会造成新疆化肥供应量短缺,价格抬升。储备期结束后供应量猛增,又会大幅冲击化肥市场价格。会造成化肥市场的剧烈波动。虽然储备贴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承储企业的承储费用压力,但远远不能满足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未到销售季节,新疆农资就提前采购农资商品而形成的巨额资金占用和应对后期市场经营风险的需求。”面对存在的风险与挑战,李智勇表示:“下一步,新疆农资集团继续发扬新疆供销农资人为农服务的奉献精神,不忘为农服务初心,牢记服务‘三农’使命,充分发挥基层点多面广的仓储优势及农资连锁配送网络优势,持续做好国家和地方化肥商业储备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农资供应主渠道地位,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为新疆农业生产和粮食丰收贡献供销力量。” 

面对新形势新变化,许锋说,承储企业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粮食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在当前国内外粮食市场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做好化肥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的现实需要,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端牢中国饭碗的实际行动。各承储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胸怀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把抓好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承储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协同、狠抓落实,严格按照国家化肥储备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去落实执行。 

“要扎实做好国家化肥储备工作。”许锋说,对于各承储企业,一是严格遵守管理办法规定。各企业要按照《新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储备,按时按点提交材料。二是做好储备库管理。要将储备库存与其他政策性储备、企业库存明确分区或分垛,并挂牌管理,承储仓库应当标注“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库”。三是做好制度上的保障。因地制宜制定内部储备管理办法细则,并形成内部检查机制,防患于未然。四是做好人才上的保障。主要领导要关注储备工作,并为储备工作安排精兵强将,确保储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践行责任: 

企业积极参与显担当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制度被喻为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在不同时期都显示出了一定积极作用。多年来,农资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坚持将化肥保供稳价作为重中之重,是履行社会责任、践行国家化肥保供稳价要求、助力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探索实践,为保障全年用肥需求、平稳旺季市场价格发挥了重要作用。 

朱建生表示:“泸天化九禾作为国营企业,我们认为国储更多得代表着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担当,对于保供稳价发挥着重要作用。泸天化九禾从2004年国家淡储工作开始以来,已经连续18年承担国家化肥的储备任务,这是我们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我们综合实力的一个表现。一直以来,九禾始终把保控稳价、服务‘三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越是困难越向前,越是困难越要站出来,走在前面,承担责任,带头引领,保供稳价。” 

同样风雨无阻,多年来一直参与国家化肥储备任务的还有辉隆集团。辉隆集团一直积极承担保供稳价的社会责任。从2004年国家首次开始化肥商业淡储一直到现在,辉隆一直参与其中。赵磊表示,化肥商业储备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抓手,对整个化肥市场的保供稳价起到了重要作用。每年在化肥商业储备到期以后,肥料都能够迅速地投放到市场上,对部分区域化肥价格高位上涨的情况进行有效调节。新制度的调整,从政府层面来看,通过市场化的运作,为优质的化肥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促进了行业的发展,也切实发挥了保供稳价作用,为粮食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新农发展公司在西北地区共有16个销售大区,其中新疆南北疆设有14个销售大区,承担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共拥有7条铁路专用线、25个自有库区、70余个县域分公司,网络遍布新疆各地州市县及大部分乡镇。”李智勇介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和冲击,新农发展公司充分利用网络仓储优势,在各农时季供应前,就已将各类优质平价的农资商品调运到市场终端,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经营成本,确保了市场供应,较好地履行了新疆地区农资商品供应主渠道、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

纵观化肥储备制度多年征程,一路变革,一路发展,在不同时期,其作用都至关重要。在化肥储备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不论是行业协会还是企业,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实践出真知,未来,期待在新管理办法的引领下,企业能够以变应变,以新应新,化危为机,在变化中谋发展,迎接更加光明的未来。 

相关链接:

 2004 

化肥商业淡储制度建立。储肥品种以尿素、磷铵等高浓度肥为主。 

20052006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通过招标方式,分两批确定了42家承储企业,淡储规模为800万吨。淡储以尿素为主,占70%以上。 

20062007

淡储总量仍为800万吨,以尿素为主,占70%以上。个别地区承储企业可以根据当地用肥需求,并在淡储委托单位备案批准后,适当调低尿素所占比例,但不得低于淡储化肥总量的50% 

20072008 

初次招标总规模仍保持800万吨,淡储期限半年,总计27个淡储区域。20081月,国家对2007-2008年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新增200万吨,新增的量要求磷酸二铵、磷复肥等品种应占50%以上。 

20082009 

第一次淡储招标规模为1100万吨,之后又增加磷肥专项淡储100万吨,总额达到1200万吨。后经国务院批准,20091月,淡储量达到1600万吨。

2009-2010 

共有70多家企业参与化肥商业淡储,加上磷肥专项淡储100万吨,淡储总量为1600万吨,与上年持平。 

20102011

化肥淡储总量1600万吨,其中70万吨磷肥专项单独招标,其余的1530万吨淡储量共有72家企业中标。 

20112012 

化肥淡储总量仍维持1600万吨,其中505万吨需重新招标,其余自然延期。鼓励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淡储任务。

 20122013 

化肥淡储任务量为1600万吨,此次承储企业中,流通企业占41.5%,生产企业占14.6%,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的联合体占43.9% 

20132014 

本次公开招标数量为1295万吨,分别为2013-20141225万吨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和201470万吨磷肥专项储备。后期淡储总量增至1800万吨,创历史新高。 

20142015 

化肥淡储量首次出现下跌,除各承储企业淡储量在5万吨及以下的无变化以外,淡储量在10-20万吨以内的按20%的比例减承储量,20万吨以上的按25%的比例减量。 

20152016 

化肥淡储量减至1200万吨,化肥淡储招标两大新特点:一是中央企业须独立投标,不得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二是规定复合肥中标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标的总量的1/3 

20162017 

化肥淡储量大幅减至468万吨。 

20172018 

公开招标数量计划为550万吨,鼓励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淡储任务。实际分成两批确定了共计459万吨淡储任务。 

20182019

此次化肥淡季储备任务量为415万吨,随着形势变化,新增2017-2018550万吨淡储任务。在此基础上,2018-2019年化肥淡储新增415万吨。 

20192020 

经国务院批准,原“中央救灾化肥储备”“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国家钾肥储备”统一整合为“国家化肥商业储备”。 

20202021 

将春耕肥与救灾肥、钾肥储备统筹管理。 

20212022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分为氮磷及复合肥储备、钾肥储备、救灾肥储备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