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肥料监督抽检结果公布 九成肥料产品合格
发布时间:2019-10-23 17:09:50 来源: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19年上半年全国肥料监督抽查情况的通知》,对2019年上半年全国肥料监督抽查情况作了相关通报。根据《通知》,2019年上半年共抽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等肥料样品323个,涉及250家生产企业和157家销售单位。


  此次抽查的323个肥料样品中,合格样品291个,合格率为90.1%,与2018年抽查样品合格率基本持平。其中,抽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样品227个,合格样品215个,合格率为94.7%,与2018年相比下降了1.8个百分点;抽查大量元素水溶肥样品96个,合格样品76个,合格率为79.2%,与2018年相比上升了4.2个百分点。


  在生产环节,抽查了116家生产企业的125个样品,合格样品114个,合格率为91.2%;在流通环节,抽查了157家销售单位的198个样品(涉及147家生产企业,其中13家在生产环节也抽查了样品),合格样品177个,合格率为89.4%。


  《通知》指出,养分含量不足仍是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此次抽查不合格肥料样品32个,主要存在单一养分和总养分含量不足、氯离子和砷含量超标等问题。其中,总养分含量不足的样品有24个,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75%,氯离子和砷含量超标的各4个。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抽查中,存在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合格率偏低、肥料产品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等问题。大量元素水溶肥样品合格率为79.2%,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微量元素含量与标识值不符、砷元素含量超标;肥料产品标签标识问题较多,存在字体(字号)及肥料命名混乱、夸大甚至误导的表述较多等问题。


  《通知》要求,有关省(区、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存在问题的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处理,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对产品不合格的肥料生产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抽查不合格的肥料生产者、经营者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质量连续不合格的登记产品,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后不予续展,并将不合格企业作为重点监督和检查对象。